一、学院简介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始建于1959年,由原伊克昭盟师范学校、教育学院、电大三校合并组建而成,2007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国家4A级旅游城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占地面积1015亩,规划建筑面积40.85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24.6万平方米。被评为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内蒙古自治区平安校园。挂牌成立内蒙古工匠学院、鄂尔多斯工人科技大学、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学院、鄂尔多斯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学院等,获批全国工匠学院建设点。
学院设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资源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人文管理系和基础部、思政部9个教学系部及鄂尔多斯开放大学,开设的37个招生专业与地区重点产业链高度匹配,4个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专业入选教育部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SGAVE)项目。现有各级各类学生约12000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
学院致力于健全完善5个职教集团、6个产业学院、5个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及150余家合作企业的人才培养机制,获批内蒙古自治区首个应急安全智慧工场项目,建立校内外实训基地(实训中心)230多个,与40余家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工匠班、现场工程师班,积极打造中国特色学徒制“鄂尔多斯模式”。
学院现有正式教职工447人,培育引进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自治区级以上技能大师、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英才兴蒙”工程入围者等人才70余人,专任教师中硕博研究生占比、“双师型”教师占比均达到65%以上。已建成“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0个、教师企业实践基地20个、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7个。近年来获自治区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项240余项,其中国家级奖项5项。
学院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精准的办学定位、丰硕的育人成果、独特的平台优势、良好的人才生态、开放的文化内核,始终坚持以“匠心树人”为统领,以“暖城暖校”为底色,与城市同频共振,与时代同向并行,“暖”是地理区位和城市品牌赋予的标签,是对莘莘学子的深情守护,也是识才揽才、惜才爱才的赤诚情怀。
二、引进对象
2026年,拟面向社会全职引进40名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涉及27个岗位。要求具备独立科研能力及良好教学潜质,能胜任用人系部核心课程讲授和教学科研任务。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品学兼优、作风朴实、治学严谨、诚实守信,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六)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出站人员、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以上技术能手、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可放宽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七)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八)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九)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十)下列人员不得作为引进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5.现役军人;
6.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7.已留学毕业,虽满足学位授予条件、但暂未获得学位证书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待遇(以申请时最新修订的政策和标准为依据)
博士研究生引进入职后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的工资、社保等待遇按照鄂尔多斯市相关政策执行。引进急需紧缺的市级A-D类优秀人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可按年薪制享受待遇;引进急需紧缺的市级E、F类人才可申请最高30万元/年岗位特聘补贴;引进急需紧缺的校级C类以上人才可申请最高10-30万元/年岗位特聘补贴。
市外首次全职引进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博士毕业生可申请4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毕业生可申请30万元安家补贴;世界排名前300位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可申请40万元安家补贴。同时,可通过申请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政策性周转房等统筹安居保障。
经评审认定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市级B-F类人才,可通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争取上级分类择优给予的最高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科研项目经费支持。经评审认定的校级A-D类人才,可通过项目制方式申请科研启动经费,额度为理工类最高15-100万元,其他类最高8-30万元。
五、引进程序
本次博士研究生引进自公告发布起至2026年年底实施,岗位招满为止,时限内未招满的岗位不再跨年度实施。通过发布公告、收取简历、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专家评估、学院审定、体检考察、研究公示、报批入职等程序进行。学院人才办会同用人系部报名和简历收取情况,按照“先报先评、适当比例、公开竞争”的原则,不定期组织资格审核和评估认定。
(一)收取简历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岗位所需的代表性业绩成果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邮箱(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及岗位需求表》),文件命名为“岗位+专业+姓名”,同时发送至学院人才办邮箱(ezyzzb2017@163.com)。已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官方组织的专场招聘、签约洽谈等活动现场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按照本公告要求发送电子版材料。
(二)资格初审
各用人系部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初审筛选,及时汇总筛选结果,简历收取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方向、职业资格等基本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资格初审阶段可通过视频面谈、电话访谈等方式与应聘人员初步接洽,对求职简历上信息不全、存在歧义或有疑问的内容进行核实,要求限时补充或说明。
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及岗位需求表》中专业名称相近,需同时提供所学课程、研究方向说明(盖章版)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复核证明等专业判定材料,资格审查人员对照国(境)内高校相应专业博士培养方案,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必要时商请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进行专业审查。
(三)资格复审
学院人才办会同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产业处等部门和用人系部,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复审。用人系部提前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携带的材料原件。需携带的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
1.身份证;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包括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留学人员专业判定材料;
4.党员身份证明(思政部专任教师岗位);
5.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证明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等内容)、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代表性论文及检索证明;
8.科研项目立项书及结题证明;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
10.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支撑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简历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并对教育背景、学术能力、专业技能、项目经历、科研成果、工作履历、获奖情况等与岗位的匹配度进一步研判认定。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提供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材料缺漏的可允许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材料。应聘人员现场作出书面真实性承诺,审查人员现场填写《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四)专家评估
学院人才办和用人系部牵头,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评估认定,评估组专家不少于7名,外请专家人数占一半以上。除体育学专业(0403)岗位需增加技能测试外,其他岗位均采取“试讲+答辩”的线下方式进行评估,试讲、答辩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应聘人员未如期参加评估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试讲即模拟课堂教学理论授课,按照给定题目、限时备课、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长30分钟,试讲时长不超过15分钟。重点考察教学设计、专业知识深度、语言表达与课堂互动、理论的逻辑性与前沿性、课程思政融入、教学手段运用等方面的素质。
答辩采取评估组专家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评估组专家围绕专业知识、职业规划、师德表现、教育理念等现场提问,可要求针对教学科研中随机真实案例提出解决办法,针对带领师生参加技能竞赛提出训练方案、针对自身研究与学院现有团队和平台相结合提出思路等,重点考察与高职院校相适配的专业功底、职业认知、发展规划、行业洞察、学术视野、应用转化、资源整合等能力和素质。
评估成绩满分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根据评估组专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最终成绩。评估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认定结果,参加评估的应聘人员为1人时,最终成绩75分(含)以上者确定为通过人选;同时参加评估的应聘人员为多人时,按照合格分数线以上最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通过人选,最终成绩出现并列的,由评估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加试形式。多人参加评估时,本环节可在合格线(含)以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
(五)学院审定
学院人才办召开会议,通报报名、资格审查和评估认定情况,根据评估意见,研究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
(六)体检考察
学院人才办统一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特殊岗位对体检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学院人才办会同用人系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人才办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社会信用记录、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人事档案资料等进行审验;用人系部派出考察组进行实地考察(特殊情况可采取线上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所需的档案材料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研究公示
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学院官网及官方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反映拟引进人员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报批入职
公示结束后,对于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学院人才办负责备齐相关材料,向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引进手续,向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列编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员单方面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无关。
(三)本公告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或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引进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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