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前身为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自治区直属国有金融企业,也是自治区内唯一持有国家牌照的国有信托公司,由自治区财政厅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大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引进优秀中层管理人员,构建公司业务转型发展的人才队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层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
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1名。
(二)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信托产品营销工作和家族信托、家庭信托业务。制定并执行信托营销策略,把握市场动态与客户需求,拓展高净值客户、金融机构等合作渠道,建立并维护良好合作关系,挖掘潜在业务机会,负责营销团队管理与营销人才培养,实现公司下达的营销目标任务,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区或中央金融机构各驻区单位进行公开招聘。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
2.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业务知识。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金融监管政策等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与职位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具有战略思维、市场竞争及创新意识,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较高影响力和认可度,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任职资格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院校留学归国人员所获学历(学位)应当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
3.应具有下列任职经历之一:
(1)具有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总部一级相关业务部门副职(或相应层级职务)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二级部门负责人、省级分部的部门负责人)经历。
(2)具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总(分)行相关业务部门副职(或相应层级职务)以上管理人员、城市商业银行总行相关业务部门副职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盟市分行副行长级以上管理人员)经历。
(3)具有私募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财富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非持牌金融机构,相关业务部门副职级(或相应层级职务)以上管理人员。
(4)具有自治区级综合经济部门、自治区级金融管理部门、自治区直属及盟市(或相当级别)机关、国有企业相关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符合上述任职经历的,需现任部门正职或任副职满2年。
4.中共党员优先。
5.具有信托从业经历者优先;具有营销、客户等特殊资源者优先。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7.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政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情形的。
2.对企业重大决策失误、重大资产损失、重大安全事故等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或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重大资产损失负有责任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处于诫勉、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任职回避情形或竞业禁止规定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参加选聘的。
四、薪酬待遇及用工
(一)薪酬待遇:薪资参照用人单位中层正职薪酬制度执行。
(二)用工形式: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或背调、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5年8月30日。
(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1日至9月8日17:00止。
(三)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请登录内蒙古创悦人力官网(www.nmcyrl.com)查看“招聘公告”并进入“网上报名”进行报名(需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需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件、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https://www.chsi.com.cn/)、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专利成果、项目成果、岗位相关工作证明文件和《个人诚信承诺书》等。(按附件模板填写完整并盖章)。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6:00止。
资格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应聘要求等进行审查。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选聘背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4、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6、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阶段公示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创悦人力官网发布相关信息(www.nmcyrl.com),并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四)笔试。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全部参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未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规定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
5、笔试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具体地点与时间详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及相关事宜在内蒙古创悦人力官网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未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或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参加复审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每份打印到一张纸上,本人签字确认;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限在资格审查结束前有效;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提供本《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或其它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报名人员按照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所有资格审核的复印件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六)面试。
1.若招聘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5人(含),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后达不到1:5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非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自动进入公司外部人才储备库中,自发布考试总成绩公告起1年内如出现人员空缺时,根据实际用人需求可从公司外部人才储备库中依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量1:1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要求到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凡有重大疾病、传染病、视觉障碍、先天性疾病、急慢性传染病、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比较差等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均不符合聘用要求。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等情况致使招聘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公司党委组织进行考察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背景调查,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力及业绩等情况,对学历、履历、任职资格、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背景调查。经认定,所有考察对象均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取消该选聘职位。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遇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调整、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研判确定招聘相关事宜。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后续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履职及亲属回避制度,对隐瞒亲属回避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第三方负责组织实施,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发布将在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www.nmcyrl.com网站查询。
(六)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咨询电话:0471-28458604599538转分机852
监督电话:0471-4193852
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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