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人才储备计划,推进实施创业就业工程,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内人办发【2009】8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中上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14】134号)要求。现公开征集2024年度人才储备单位,并招募储备人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储备计划
2024年,满洲里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招募25人,储备期限为2年。
二、
选拔对象及选拔标准
(一)储备企业
储备企业为满洲里市境内各类中小企业、基层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证照完备;
2.具有固定生产经营项目;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2年以上;
4.社会信誉良好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
5.能够提供培养、锻炼储备人才的工作岗位;
6.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无不良用工记录;
7.积极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二)高校毕业生
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及派遣期(3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已参加过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目前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不在招募范围内。
三、
申报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
拟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携带填写好的《满洲里市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申请表》、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蓝底照片1张,到市就业服务中心青年就业服务科进行资格申请。
(二)储备企业
拟申报认定人才储备单位的企业携带填写好的《满洲里市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单位申报审核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就业服务中心青年就业服务科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备案为储备单位。
四、
选拔流程
审核通过的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储备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签订《满洲里市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书》。
五、
期限及待遇
企业人才储备期限为2年,储备高校毕业生享有所在企业同类人员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其中:政府对参加企业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贴,工资保险福利待遇不足部分由储备企业补齐。储备企业负责为储备人才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储备期满高校毕业生参加自治区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照服务基层期满人员定向招录政策执行。
人才储备期满继续留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留用人数享受最多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六、
报名与资格申请
报名地点:满洲里市就业服务中心青年就业服务(青年创业场210室)。
联系电话:0470-6231376
储备人员及储备单位可登录邮箱:mzlqnjy@163.com,密码:Mzl123456。下载相关协议附件表格
满洲里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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