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宁城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保障中心)拟从县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宁城县内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名额
拟选调事业人员共6名。
三、选调条件
(一)拟选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有志于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4.具有3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原则上不限制专业。但全日制法律、财会、经济、审计、中文等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8.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选调
1.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7月1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2022年宁城县纪检监察保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到宁城县委组织部(宁城县党政综合楼1912室)报名。
3.资格审核: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负责资格审核。
(二)笔试
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100分。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名额3 :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本次选调,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考察
根据总成绩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考察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拟选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选调。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同拟选调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联系电话:0476-4222560
2022年宁城县纪检监察保障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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