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12日,系巴彦淖尔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目前集团下设建安发展(内蒙古)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建安发展供应链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建安发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3家二级子公司,业务涵盖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生态环保工程;市政、工业、民用建筑;工业安装;装配式建筑建材;建筑新材料研发;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国资数据监管系统集成;企业数据生态系统打造;国有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等板块。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4.坚持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牢固树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符合各招考岗位的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
4.应聘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较强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从业经验和知识水平;
7.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读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报名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人员;
5.在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8.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
9.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共招聘15人。
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计划:副总经理2名,法务专员3名,行政专员1名,人力资源专员1名;
建安发展(内蒙古)工程有限公司招聘计划:会计2名,招投标专员1名,安全员2名,预算员1名;
巴彦淖尔市建安发展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招聘计划:会计1名,出纳1名。
具体岗位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和组织形式
对于综合管理类岗位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工程类岗位由本集团自主招聘。
(一)报名时间及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7月12日
报名需提供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准备下述材料压缩文件,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下方联系方式中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集团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用。
1.自行下载附件2并填写《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相关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
4.最新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无犯罪证明(可线上办理:通过蒙速办办理;可线下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简历接收时间截止:2024年7月12日18:00。
(二)资格审查
集团公司统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审查通过确认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1.参加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1:3的比例进入笔试环节,若低于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相应延长报名时间、调整招聘人数或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选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每个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某岗位有考生主动放弃面试机会,按该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有末位同分情况,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考生按照缺考处理。
3.面试方式:综合管理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工程类岗位面试由集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面试将对考生的举止仪表、入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应变能力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全面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程度。
4.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7.面试中途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五)总成绩计算
各岗位总成绩满分100分,且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笔试成绩占比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比总成绩的40%。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工作日内,在指定体检机构(县级以上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
(1)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通过谈话、查阅个人人事档案、背景调查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无犯罪记录、体检报告等情况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
(2)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考察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3)所有考察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4)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无误,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
出现以下情形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直接淘汰:
1.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如因以上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由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集体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集团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当服从调剂,本人不能接受调剂的,取消聘用。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由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集体研究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薪资待遇
薪资面议,公司缴纳五险一金、提供节日福利、取暖补助、通讯补助等福利。
五、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我公司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照片恕不退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我公司将取消应聘者招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蓄意修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虚报在校成绩的;
3.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二)我集团有权调整招聘岗位、地域和数量,录用人员要服从地域和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我集团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78-892776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简历投递邮箱:nmgzcyy@163.com
3.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明珠路新盛园C座三楼
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内蒙古建安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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