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学校简介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沿黄经济带腹地、“草原钢城”“稀土之都”包头,为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国家“双高建设计划”单位,是国家示范性、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产教融合项目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双高”建设院校。
学校设建华、呼大两个校区,有11个教学系部、35个招生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余人。形成以机械设计制造类专业为传统优势,稀土新材料加工、风光新能源专业为新增长点,车辆工程、信息技术、财经文旅等多类专业为补充的专业结构。现有教职工762人,师资队伍汇聚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全国最美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以及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众多优秀人才与高水平团队。
学校深化教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校70年来累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8万余名。涌现出国家级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北疆工匠”等一大批新时代工匠,被誉为“草原上的工匠摇篮”。
根据学校“双高”建设和职业本科升建任务,为扎实推进“人才兴校、人才强校”战略,急需建设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突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全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规范流程、加强监督的工作指南》文件精神,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着力引进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二、引进数量和引才形式
(一)引进数量:拟引进10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内容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才形式:拟采取“一对一”引才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和紧缺专业要求,对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及高技能人才,全年随时接受投递简历,分批进行面试测评,共引进10人,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引才。
三、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
(1)高层次人才: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海外毕业生按当年度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名执行),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2)高技能人才:具有本科学历、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并在相应岗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及以上,同时获得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引进的国(境)外人才,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相关材料(例如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等),若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不完全一致,需专家组认定或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经党委会研究,确定其条件符合引进要求方可进入面试;
6.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高技能人才不超过45周岁,具体内容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岗位表》;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有不适宜从事教育教学岗位疾病史的人员,如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心理疾病史等;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1.报名方式:博士和高技能人才采取“一对一”引才的方式,投递简历及相关材料至邮箱bzyrscrck@126.com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投递。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4)近期更新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5)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6)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印证资料;
(8)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信息和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届时见学校网站通知公告。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在任何阶段包括录用后,发现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在任何阶段包括录用后,发现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
(1)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学科方向、学术水平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步意见后向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确定应聘人员来校面试;
(2)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成立面试小组,邀请应聘者进行公开学术答辩及专业基础课试讲,对应聘者的学习经历、学术水平、科研成果、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评估,确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及考察
由学校统一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得低于最低成绩,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研究和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如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学校可按副教授七级岗位给予相应奖励性绩效待遇。
(二)引进博士及高技能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9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聘用等事项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自负。
六、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472-3320029
(五)监督电话:0472-3320035、0472-3320032
附件:
26032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3月30日
内蒙古招聘、找工作,就上内蒙古草原人才网(网址:www.nmgyc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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