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市场(地址:玉泉区云中路与鄂尔多斯大街交叉口南160米)。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31日(仅限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玉泉区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报考公益性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3)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大龄失业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残疾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残疾证复印件各一份。
(6)零就业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1.户口本首页不显示非农户需到派出所出具非农户证明2.已婚夫妇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和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复印件各一份)。
(7)长期失业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低保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8)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学信网查询结果复印件各一份。
(9)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报名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3、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报名当日面对面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意见须当面告知报名人员,并在该报名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书写审核结果并留存,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除当面告知外应在报名登记表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
报名人员对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直接咨询。电话0471—5900636,5686989。
4、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1方可开考,未达到1:1的按实际开考人数缩减拟招聘岗位数,确保招聘人员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达到1:1及以上。
5、通过报名的人员务必于2024年11月4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4点至17点)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市场持报名登记表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2)考生面试必须用国家规定语言文字作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该环节按零分处理。
(3)如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和拟招聘岗位数为1:1及以下时,需达到玉泉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5)考试工作结束后,由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加权计算参加面试各环节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公示和录用的人选,并将面试总成绩及进入公示和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一并公布。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成绩仅用于总成绩并列人员的排名不计入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公示和聘用的范围。
(三)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玉泉区就业服务中心将组织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2)受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和《呼和浩特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进行聘用管理,如本简章中有条款与通知和管理办法冲突,以通知和管理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