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优势,高效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结合我市调解工作需要,为纠纷解决提供对话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及仲裁调解,为争议和解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文书,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综合条件筛查及面谈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人员为调解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调解事业;
3.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文化水平、法律知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工作责任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常住本地,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调解工作。
5.能够熟练使用网络、电脑、智能手机,参加调解活动。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优先聘用
1.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法律工作经历或司法考试取得C证以上的;
2.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的;
3.有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从事审判、检察、侦查、管理、保护、执法、纠纷多元化解等相关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和律师;
4.党政机关、村(居)委员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商会、调解组织等推荐的人员;
5.公证员、律师、法律工作者;
6.应往届大中专院校(含非全日制院校)法律或者法学毕业生。
三、调解员工作职责
调解员接受当事人选定或本会指定,负责办理调解中心接收的调解工作。具体职责为:
(一)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引导当事人将争议通过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
(二)接受选定或指定,独立、公正的调解案件,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三)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制作裁决书或调解书;
(四)对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帮助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并通过仲裁程序解决纠纷;
(五)其他调解职责。
四、申请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自愿申请担任调解员的,应当详细填写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调解员申请表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4.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5.单位推荐函原件;
6.法官任命文件、离职(或退休)证明;
7.中高级经济师证明;中高级工程师证明;中高级会计师证明;研究员(副研究员)证明;教授(副教授)资格证明;其他中高级职称以及组织任命文件;
8.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以上1-3项为必须提交材料,其他事项为选择性提交材料。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表下载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进行填写。
2.申请材料提交方式
(1)请将填写好的《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电子照片、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技术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包(文件名“姓名+调解员申请材料”)发送至本会邮箱:hlbrzcb@sina.com
(2)同时将上述电子版对应的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本会综合窗口。
材料接收截止期为2024年10月30日。如未能通过调解员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将不予退还,本会将严格保密。
六、审核、聘任
根据《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仲裁调解员参照仲裁员进行管理,对通过审核的调解员统一发布聘任公告,并发放调解员聘书,具体聘任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丹白文杰 0470-8217728
联系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河东新区呼伦贝尔市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箱:hlbrzcb@sina.com
附件: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
2024年10月8日
呼伦贝尔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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